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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5-09-05 12:39:50  浏览: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同意,现将《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15年1月20日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全会和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 导思想。加强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惩防体系)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重要部署,结合学校第六次党代会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 惩防并举,大力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定不移地反对腐 败,为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有力保证。

2.工 作目标。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腐败的 保障机制、权力规范运行的监控机制、合法有力的惩处与责任追究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和师 德师风有明显好转;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 强。

二、坚持不懈抓党的作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3.坚 持从严抓党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校内各级党组织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把党风建设融入党的各项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 查、同步考核,以教育宣传、典型引领、执纪监督为抓手,弘扬密切联系师生、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 中要讲党性、讲原则、重品行、作表率,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大力弘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 风范。完善干部职工工作评价体系,将作风状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的标准。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责任单 位:学校办公室、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协助单位:人事处、教务处、宣传部、校工会)

4.持 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加强日常 监管,增强制度刚性,坚决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严格 执行学校国内公务接待、公务差旅等管理规定,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等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 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学校办公室,协助单位:财务处、审计处)

5.巩 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 果,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提高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作法上升为制度,进一步完善“校领导接待 日”制度,着力实施以“十名校领导下基层、百名中层干部进系部、千名教师访学生、万名学生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十百千万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积极督促领导干部抓好政策法规的执行,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纠正“四风”的常态化机制。(责任单位:组织部,协助单位: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

6.严 明党的纪律,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保证。加强对党员遵守党纪的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 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 律等各项纪律,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作风问题专题约谈、跟踪督办、明察暗访工作机制,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 律行为。(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协助单位:宣传部、财务处、审计处)

三、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7.完 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提高查办信访案件工作质量。重视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网上举报平台,提倡实名举报。健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动 发现和及时受理机制。健全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定期清理、分层督办制度。认真执行信访举报及案件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实施“一案双查”制 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滋生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来信来访反馈制度。(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助单 位:学校办公室、组织部)

8.严 格依纪依法办案,坚决有力惩治腐败。既坚决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格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对严 重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对有确凿证据涉嫌违法的应尽快移交上级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 职、学术道德失范等方面的案件。重视和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函询、约谈、诫勉。对查明的重 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进行严肃问责。(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助单位: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审计处)

9.坚 持正确用人导向,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 官、拉票贿选等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规用人等不正之风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格问责。健全查处选人用人腐败问题的工作机制,建立并落 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立项督查制度,对干部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查核,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组织部,协助单 位:纪委监察处、学校办公室、人事处)

10.严 肃查纠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维护师生权益。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治理教育 乱收费、违规办学以及招生考试、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等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 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学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行为。严肃 查处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高档消费、公款宴请、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助单位:组织部、财务处、审计处)

四、坚持标本兼治,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1.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完善反腐倡廉教育体系。将反腐倡廉教育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理想信念和宗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自律教育。

   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一年一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思想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 设,党委中心组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党校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师教育培训必修内容。坚持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学习廉洁榜 样,强化示范教育。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教育提醒。(责任单位:宣传部,协助单位:纪委监察处、组织部、人事 处)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按照《湖北大学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利用党校培训、干部会议、岗前培训等形式开设廉政课堂,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 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之中。加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工作,整合和利用学校廉政理论研究资源,推出一批较高水平、有影响的廉 政理论研究成果。(责任单位: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协助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部、教务处、学工部(处)、校团委)

加 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 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加强纪检监察网站建设,办好反腐倡廉专栏和专题。充分发挥校报、校园网、广播台、微博、微信等媒体在反腐倡廉中的积极作用。坚持正确 舆论导向,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宣传部,协助单位: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

12.健 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 的权力运行体系。按照《关于建立全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全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六项配套制度的通知》要求,继续健全完善 学校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协助单位: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招生就业处、后勤集团、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

13.强 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 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积极 探索和加大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门权力运行的廉政监察;全面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进一 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工会、共青团、教代会、教授委员会等组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离退休干部、纪委委员 等实施监督的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公开办事流程。重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审计处,协助单位: 校工会、校团委、离退休工作部(处))

14.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进高等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提高治理水平。

   健全招生录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坚持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合法性、廉洁性、规范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惩 各种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协助单位:纪委监察处)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经制度,健全经济责任制。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实现经济活动决策、执行、监督重要岗位有效分离,建立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机制,实施学 校财务管理状况年度评价制度,完善学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无现金结算模式,推行公务卡,强化预算执行,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 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加强学校资产经营的监管。(责任单位:财务处,协助单位: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 处、后勤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严格规范采购与招标行为,严格执行国家采购规定。健全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体制,实行采管分离。完善学校采购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学校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 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基建项目监管,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完善学校内部基建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协助单位:纪委监察处、审计 处、财务处、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强 化评审、评比、评估过程的监督,建立相应结果公示复议制度。严禁教师在参与论文课题评审、职务(职称)评聘等各类评审评比评估过程中,接受利益相关人的礼 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发生人情请托、寻租等违规违纪行为。(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协助单 位:纪委监察处)

五、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15.强 化政治担当。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是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校内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性,强化政 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列入主体责任内容、纳入单位(部门)工作计划、融入各项实际工作,确保学校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取得 实效。校内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确保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承担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和问责工作力度,发挥好纪检监察监督检查作用。(责任单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16.增强工作合力。学校党委对《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 施方案》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惩防体系 建设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要落实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推进干部人事制 度改革;宣传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强化舆论引导;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纪律约束作用,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 合效果;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要发挥“两代会”和“团代会”的职能作用,畅通民主渠道,开展民主监督。(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协助单位:组织 部、人事处、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

17.狠 抓任务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要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综合规划、任务分解和督办检查,坚持将防治腐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健全 量化考评体系,强化绩效考核。建立信息收集制度,实施舆情监测,完善预警和查处机制。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防治腐败工作台账,将防治腐 败工作与资源配置、检查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挂钩,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 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与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协助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湖北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5年1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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